KUAXUEKE  KECHENG  YANJIU  

生态伦理

狸猫换面子

 

 

狸猫换面子

/沈宏非

  博尔赫斯在《想象的动物》里提到中国古代的一种“动物分类学”,依照此法,动物可以分类为:一、属于天子所有的;二、经过防腐处理的;三、已经驯服的;四、乳猪;五、会尖叫的;六、传说中的;七、无主的狗;八、包括在目前分类中的;九、发疯似的烦躁不安的;十、难以计数的;十一、用骆驼细毛可画出的;十二、以此类推的;十三、打翻了水瓶的;十四、远观貌似苍蝇的。

  反正是“瞎”编的,故此“动物分类学”乃一开放之平台。随时随地,人人可随意添加:例如,十五、可以吃的;十六、野生的;十七、人工养殖的;十八、人工养殖并且领有合法执照的;十九、可向人类传染疾病的;二十、可供人迁怒、泄愤的;二十一、曾经参与过一场宫廷政变的。

  果子狸看来符合上述各项要求。就“可以吃的”来说,它向来属于野味的一种。《红楼梦》第七十五回里贾母布菜:“这一碗笋和这一盘风腌果子狸给颦儿宝玉两个吃去,那一碗肉给兰小子吃去。”《随园食单》将果子狸列入杂牲:“果子狸鲜者难得,其腌干者,用蜜酒酿蒸熟,快刀切片上桌。先用米泔水泡一日,去尽盐秽,较火腿觉嫩而肥。”在广州的饭馆里,它是秋冬季节里的家常菜一道,我吃过,除略带几分腥膻,与猪肉无异。未吃过或因SARS而今世无缘一尝者,大可不必为此感到遗憾或者庆幸。我们汉人真的是猪肉吃多了,吃懵了,凡肉都习惯于拿来同猪肉相比,即使是腌干的果子狸,也要“较火腿觉嫩而肥”。汪曾祺在小说《金冬心》里写到一桌“清淡版”的扬州精选满汉全席,其中“烧烤不用乳猪,用果子狸;头菜不用翅唇参燕,清炖杨妃乳——新从江阴运到的河豚鱼”。

  非腌干状态下的活生生的果子狸,托SARS的福,近来倒是第一次在电视里见到。那阿物儿看上去贼头贼脑,鬼鬼祟祟的,总之越看越不是个东西。因为长有眼下斑、眼角斑和耳前斑,故又名“花面狸”,若某家的老公吃它得了性病,说不定妇女组织就要骂它“狐狸精”了。

  成年果子狸体长4065cm,尾长3040cm,躯体苗条而柔软,并且柔若无骨。比家猫大,比野狐狸略为娇小———不过这一切在如今看来都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,它看上去的确比直径60220纳米的冠状病毒要大得多。冠状病毒,无论干鲜,皆看不见,摸不着,野生的可遇不可求,人工养殖或可一试,尤不可以红烧、风腌或者煲汤,捕捉及有效杀死之法尚在研发中。恼羞成怒、满怀挫败感的人们遂将矛头一致指向了目标较大的果子狸,喊打喊杀,顺带猫儿狗儿,隔离,封存,活埋,国人皆曰可杀。磨刀霍霍,杀气腾腾,那满腔的热情,比给自己戴上口罩要高涨百倍。当然,长得比果子狸更大型的哺乳纲动物是广东人,虽不便宰杀、活埋,却也十分适宜用来口诛笔伐,以挽回万物之灵“征服自然”的尊严,重拾“与人奋斗”的乐趣。

  无论果子狸与SARS的关系会否最终坐实,它的无辜永远都毋庸置疑。作为一种推卸责任的方法,男权社会和中医也曾以同样态度将女性打入“不洁”的另册。比较而言,纪伯伦藉“先知”之口所布人与动物/食物关系之道,就显得更为务实厚道:“既然你们必须杀生为食,且从新生的动物口中,夺它的母乳来止渴,那就让它成为一个敬神的礼节吧;让你的肴馔摆在祭坛上,那是丛林中和原野上的纯洁清白的物品,为更纯洁清白的人们而牺牲的。”“当你杀生的时候,心里对它说:‘在宰杀你的权力之下,我同样地也被宰杀,我也要同样地被吞食。那把你送到我手里的法律,也要把我送到那更伟大者的手里。你和我的血都不过是浇灌天树的一种液汁。’”

且将“神”或“更伟大者”理解为人类永远不能征服的自然,杀生时即使心里不想说点什么,那就干脆什么也不要说了,向每一只被人自丛林和原野硬拖上饭桌的“纯洁清白”的动物作最恶毒的诅咒,并不能使我们看上去更纯洁,更清白。

 

(原载《南方周末》2003.6.19)